根据《关于建立河南省物业管理协会专家库的通知》(豫物协﹝2022﹞16号)的要求,经个人和所在单位申请、资料初审、培训考核、评审组复审等程序,决定拟任以下人员为河南省物业管理协会专家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。
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物协反馈。联系电话:0371-86187999;电子邮箱:hncpma@163.com
附件:河南省物业管理协会专家库拟任名单.pdf
2023年8月23日